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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不办房产证,我不交物业费?法官:业主的行为站不住脚

来源:兰州日报 作者:许沛洁 编辑:刘娜 2021-02-08 09:25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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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不交物业费,理由是“物业公司不办理房产证”,物业公司无奈将业主告上法院。2月7日记者了解到,经法院调解,业主主动交纳了物业费用,此案以物业公司撤诉了结。

西固某物业公司将小区几名业主起诉至法院,要求他们交纳欠付的物业费。几名被告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同样的质问:“物业公司到现在都不给办房产证,我们为啥要交物业费?”原来,为了方便业主办理房产证,开发商曾于2019年下半年委托物业公司代收相关材料。业主在指定期限内向物业公司提交了办证材料,可一年过去了,房产证却迟迟没有办理。部分业主认为是物业公司“不作为”,于是集体决定拒绝交纳2020年度物业费用。物业公司屡次催讨未果,遂一纸诉状将几位业主诉至西固法院。

在法律上,业主的行为站得住脚吗?答案是,不能。首先,物业公司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在一定的服务范围内为业主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。至于办理房产证,一般是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在订立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时约定的内容,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的范围之内。换言之,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合同义务而并非物业公司的义务。本案中物业公司代为收取办证材料,完全是出于方便业主办理房产证的考量,业主不能因此而将原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的义务转嫁给物业公司,更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用。

办案法官耐心地向几位业主阐明了上述道理后,被告业主主动交纳了欠付的物业费用,物业公司亦在收到费用后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,一起原本激烈对抗的群体性矛盾得以顺利解决。
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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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许沛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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